加湿器进口清关货代

加湿器进口清关货代(加湿器进口代理服务)

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业内领先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打造高效、便捷的加湿器进口清关服务。我们深知,在快节奏的市场环境中,时间与效率对于企业运营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集合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精通各国海关法规及国际贸易流程,致力于为您扫清加湿器进口中的所有障碍。

从海外供应商协调、海运或空运安排、到港清关、检验检疫直至最终安全配送至您指定地点,我们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货代解决方案。我们利用先进的信息系统,实时追踪货物动态,确保每个环节透明可控,让您随时随地掌握货物信息,安心无忧。

选择东方联,意味着选择了省心、快速、合规的进口清关体验。我们不仅简化繁琐程序,更通过优化物流链路,为您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无论您是需要大批量进口商用加湿器,还是小批量的家用型号,东方联都能提供最合适的策略支持,助力您的业务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创双赢未来!

 

冷冻食品海运进口退税问题
   
麻烦一:已经进口的货物因故退货复运出境,请问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申请退还是否有期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划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麻烦二:我听同行的朋友说有企业出口的货物上含有我司已在海关备案的商标,但我司还没有证据,请问我司现在可以向海关申请扣货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因此,贵司需要先搜集有效证据,再按规定向海关提出扣留货物的申请。
 
麻烦三:我司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一批副产品要补税内销以核销手册,但这部分副产品并非完全用进口料件生产,请问如何计算这批副产品的完税价格?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六条 加工企业内销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副产品并非全部使用保税料件生产所得的,海关以保税料件在投入成本核算中所占比重计算结果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全球一站式进出口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


【清关知识】食品进口清关一定要明白的事
我国是最大的食品消费国,进口食品来源地丰富化,东南亚、日韩、澳洲进口食品最受欢迎,其增速也最快。轻人普遍偏爰休闲食品,日韩的休闲零食和东南亚厨房食品是各自亮点。

进口食品从前几年“鱼龙混杂”、“进口品=好产品”的局面走向品牌化市场;消费者对进口品认知度提升,对大品牌更加信任,从而使好产品真正脱颖而出。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进口市场更加规范,东方联清关公司专注食品进口清关,带你一起说说食品进口的那些事。


一、进口食品会存在哪些风险?
1.进口食品是否可以找到符合的国家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无则不可进口;
2.进口食品的配料成分是否含有不可添加的物质,或者含量是否超标,有则不可进口;
3.资料无法提供齐全的产品,最好不要进口。

二、食品进口清关国内收货人需要哪些资质?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要有自己的仓库或者办公场所,有卫生许可证等资料
3.是否已申请了无纸化签约,若无进出口可用清关公司委托报关
4.发货人、生产商是否已备案,部分进口商品还要提前申请进口许可证
5.销售记录(首次进口无需提供,非首次要做提供最近一票的销售记录)

三、食品进口海关有哪些监管政策?
1.进口食品经过商检抽样化验,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才给予进口;
2.取得商检出具的卫生证书,张贴经过审核的中文食品标签;

四、海关如何检验进口食品?卫生证,原产地证重要吗?
1.商检会在货物放行做动检时随机抽样做检测,产品合格出证不合格退运或者销毁;
2.卫生证书很重要没有此证您的货物不可以上架销售;
3.原产地证必须提供特别是从可以享受协定税率国家,过来的食品原产地证上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不可享受协定税率。

五、食品进口需要标签备案吗,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备案的时间多久?
食品进口分强制备案和非强制备案。强制备案的食品有:酒类、油类、奶制品等。标签备案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有:标签、原产地证、营业执照和电子版备案导出文件。标签备案时间如下:洋山港一般1-2周时间,吴淞港一般1-2周时间,外港一般1-3周时间。

六、食品进口清关的基本资料有哪些?
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合同、箱单、发票、原产地证、分析报告、灌装证明、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书(各国叫法不同)、收/发货人备案、营业执照、销售记录、标签。

七、食品进口清关的流程及时间节点?
1.食品进口清关大致流程为:接单了解客户需求、审单整理单证、货物申报、配合商检海关查验、放行配送;
2.制作中文标签,提交审核需,3-5个工作日;
3.商检办通关单、海关查验,2-3个工作日;
4.海关审价,及时提交资料,积极与海关磋商2-3个工作日,若海关询价时间更长;
5.商检抽样,出具检验检疫报告15个工作日

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活动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27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解读,供广大进出口企业和装运前检验机构参考。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旧机电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外明确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海关总署制发该公告。

主要内容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五章,34条:


北京海关所属西城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进口旧机电贸易相关方以及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具体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以下两点:

(一)《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海关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细则》第四章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共计13条,超过总条款数的三分之一。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特别注意该章条款,包括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和检查以及哪些违规行为将导致资质暂停或退出等,依法依规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实施时间及信息化系统

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细则》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运行。机构备案、规则查询等均可通过该系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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