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跨境贸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全球商家简化电压力锅等厨房电器的国际贸易流程。我们深知,在速卖通等跨境电商平台上,退货处理是商家面临的挑战之一。因此,我们特别推出了电压力锅速卖通退件进口服务,旨在帮助商家高效应对国际退货难题。
这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快速响应的退件收集,无论商品退回哪个国家的仓库,我们都能迅速整合资源,完成退件的接收与分类;二、专业细致的检验与评估,确保每一件退回的商品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为后续处理提供准确依据;三、灵活多样的进口解决方案,结合商家需求与商品状况,提供维修、转售或销毁等多种处理方式,并负责全程的物流与清关,有效降低商家成本;四、透明高效的沟通反馈机制,让商家实时掌握退件处理进度,全程无忧。
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用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架起一座跨越国界的桥梁,让电压力锅等产品的退换货不再是跨境贸易的障碍,而是提升顾客满意度与品牌信任度的新机遇。选择东方联,让您的全球贸易之旅更加顺畅无阻。
从国外进口冷冻肉到国内需要什么清关手续
我国是食品消费大国,尤其近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肉类食品需求增加,从国外进口冷冻肉到国内丰富人们菜篮子。进口冷冻肉属于高风险食品,海关有哪些监管要求,如何需要办理清关手续?东方联清关公司专注肉类进口报关,专业清关团队熟悉肉类进口政策,代理收货人备案、指定口岸检疫一站式肉类进口服务。
一、国外供应商审批
输华肉类产品生产、加工境外供应商提前到国内检验检疫局备案,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企业注册号,并根据境外疫情、疫病做适时暂停、恢复等调整。
二、输华肉类产品审查名单
输华肉类产品符合国家评估要求,适时更新名单,将进境肉类品名与国家质检总局CIQ代码对照表核对,向海关申报时正确填写CIQ代码和肉类品名。
三、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进口肉类收货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进口前到当地检验检疫局做好进口备案,申请《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四、入境检验检疫
进口肉类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指定口岸统一监管入境,进口冷冻肉先报检,提交输出国家官方检测报告、卫生证书、企业注册号等,配合商检查验,取得《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规范向海关申报依法缴纳关税。
五、入境后流向管理
进口肉类收货人设立食品安全员,建全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对于可能造成危害或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并及时向当地商检报告。
优势进口清关项目推荐
巴西鸡爪进口报关_冻鸡爪进口清关流程
澳洲进口冷冻牛肉通关流程
进口红酒由香港进口到大陆清关费用多少
如何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_肉类进口报关有哪些监管要求
进口肉类有哪些安全监管制度
斯里兰卡红茶进口清关_进口茶叶报关流程
美国牛肉进口报关_进口肉类清关方案
肉类进口如何办理《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近年来我国对进口肉类消费持续增长,从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美国、加拿大等国进口大量肉类产品,去年进口肉类高达515万多吨。进口肉类快速增长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货证不符等问题大量出现,给进口肉类清关带来一定困扰,如何办理肉类进口报关手续?东方联清关公司专注肉类进口报关,熟悉肉类进口监管要求,代办《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范申报保障肉类通关顺畅。
一、境外供应商备案审批
进口肉类易携带高风险疫情、疫病流入国内,要求肉类生产、加工企业国内备案,符合评估要求公布企业 注册号,进口品种与CIQ代码、HS编码对照规范申报,提供卫生证书、官方检测报告才能进口办理清关手续。
二、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
1.进口肉类收货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代理等;
2.设立食品安全员,熟悉进口肉类法规,有效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具备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渠道,保存进口、销售记录;
3.企业诚信经营,三年内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东方联引导企业重视海关诚信,合理争取通关便利。
三、进口备案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自理报检登记、报关登记;
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进口和销售记录、产品追溯、不合格召回制度等;
3.食品安全员证明材料、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4.诚信经营安全承诺书、年度进口计划、近3年进口和销售记录。
四、申办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1.做好进口肉类备案、年审,根据年审情况对收货人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2.开通电子密钥提交申请表;
3.申请进口产品为冷冻、冰鲜的屠宰动物胴体及其分割产品、脏器、副产品,产品种类输出国家(地区)和生产企业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目录》内;
4.同一品种、产地、运输方式 、指定口岸清关/查验场一次只能办理一份检疫许可证,可分批进口、多次报检使用。
一、境外供应商备案审批
进口肉类易携带高风险疫情、疫病流入国内,要求肉类生产、加工企业国内备案,符合评估要求公布企业 注册号,进口品种与CIQ代码、HS编码对照规范申报,提供卫生证书、官方检测报告才能进口办理清关手续。
二、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
1.进口肉类收货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代理等;
2.设立食品安全员,熟悉进口肉类法规,有效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具备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渠道,保存进口、销售记录;
3.企业诚信经营,三年内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东方联引导企业重视海关诚信,合理争取通关便利。
三、进口备案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自理报检登记、报关登记;
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进口和销售记录、产品追溯、不合格召回制度等;
3.食品安全员证明材料、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4.诚信经营安全承诺书、年度进口计划、近3年进口和销售记录。
四、申办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1.做好进口肉类备案、年审,根据年审情况对收货人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2.开通电子密钥提交申请表;
3.申请进口产品为冷冻、冰鲜的屠宰动物胴体及其分割产品、脏器、副产品,产品种类输出国家(地区)和生产企业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目录》内;
4.同一品种、产地、运输方式 、指定口岸清关/查验场一次只能办理一份检疫许可证,可分批进口、多次报检使用。
2月17日起,进口巴西白羽肉鸡徵收反倾销税17.8
巴西白羽肉鸡反倾销案自2017年6月28日立案调查直至今日我国商务部发出公告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