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专业领域内的佼佼者,致力于为全球商家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电商物流解决方案。我们专注于解决速卖通平台上厨师机等厨房电器的退件难题,特别针对海外销售退回的厨师机,设计了一套完善的进口退货流程。
面对复杂的国际物流网络和繁琐的退运手续,我们以客户为中心,简化操作步骤,确保每一件退件厨师机都能顺利、快速地返回国内卖家手中。我们深知时间与成本对商家的重要性,因此,通过优化清关流程、提供透明的费用预算以及全程可追踪的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商家损失,提升客户体验。
结合速卖通平台规则与市场需求,东方联不仅处理退件进口,还为商家提供咨询建议,帮助其理解海外市场特性,优化产品策略,减少未来退件率。我们的目标是成为您跨境贸易中最坚实的后盾,让您的商品在国际舞台上畅通无阻,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选择东方联,让每一次退件都变成提升服务与效率的新契机。
2月17日起,进口巴西白羽肉鸡徵收反倾销税17.8
巴西白羽肉鸡反倾销案自2017年6月28日立案调查直至今日我国商务部发出公告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
什么叫网购保税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与海淘直邮的区别
什么叫网购保税进口商品?
听起来高大上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简称BBC模式,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保税仓储政策,将其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销售的商品提前运入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暂存仓储,一旦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生成订单,该商品能够迅速从特殊监管区域出区,由跨境电商企业或物流公司向海关保税部门办理通关手续,并由物流公司分装运至消费者手中。
网购保税进口与“海淘”“直邮”的区别?
与“海淘”“直邮”等其他跨境电商方式相比,网购保税进口电商企业运营成本更低,在试点城市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并且国内消费者下单收货更为便捷,对消费者而言,既享受了“海淘”之实,又无“直邮”手续之累,同时,由于商品始终处于海关的全程监控下,品质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而且,集中批量采购的成本降低和优惠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最终惠及消费者,让消费者在省时省力的同时,享受到更加物美价优的放心进口商品。
网购保税进口产品的交易流程?
同样是网上下单、从快递员手中接收商品,但不同于普通网购中买卖双方简单的交易行为,网购保税进口产品的交易流程实际是消费者向跨境电商企业订购产品,一次性付清价款及税费,由跨境电商企业作为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再由与跨境电商合作的物流企业直接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提出货物送至消费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分别是多少?
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但是低于年度26000元交易限额的,且订单下仅有一件商品时,可以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纳入年度交易总额,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按一般贸易管理。
保税进口产品有哪些特点?
不同于普通进口产品,进口保税产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就使这类商品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尤其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目前绝大多数保税进口保健品、食品亦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而我国对保健品、食品的规范标准相较严于境外国家,故消费者在购买该类产品时可能购买到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跨境商品的时候为什么需要身份证号码?
上面提到过,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身份证号码作为消费者的唯一识别号,将与年度交易限值进行挂钩。此外,国家允许个人自用购买境外进口商品,但必须将订购人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报给海关核实,包括订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收货地址,且订购人姓名与所提供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当跨境商品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出区时,需要进行申报。海关将对订购人姓名和身份证是否匹配进行核实,如发现异常商品将有可能被拒绝出区,故请消费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如何分辨普通进口产品与保税进口产品?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跨境电商企业应当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接受消费者下单。目前,市场上仍存在部分电商企业或小型网络分销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仔细甄别。
例如,在商品页面或详情页面中发现“全球购”“保税仓发货”“原货进口”“跨境直销”“包税进口”“海外代购”等宣传用语,或者在下单后被商家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时,就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应当向商家问清是否为保税仓产品、是否具有中文标签等,做到心中有数。由于个人购买保税进口产品的数额限额要求,当了解到所购产品为保税进口产品后,要对采购保税产品额度进行合理的安排,充分享受新政新规带来的实惠。
个人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商品可以再次在国内销售吗?
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的模式。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购物平台上看到“保税区发货”是什么意思?
保税区是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管的可以较长时间储存商品的区域。商家们先从海外大批量采购进口商品运至保税区存放,当消费者实际购买时再办理清关手续后发货。从企业角度来看,保税仓发货模式可以提高通关速度、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贸易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购买的商品货物安全,到货时间快,更因省去了自己海淘所购商品的国际端运费,所以价格更有吸引力。
国外制造的假货有可能进入国内的保税区吗?
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的有关规定,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收发货质量管理、库内质量管控、供应商管理等。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
想要在这中间蒙混过关?难!
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从保税区发货有什么好处?
首先,对商家来说,现金流是每一个商家的生命线,对货物进口环节的进口关税进行暂缓征收,可以极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成本降低,出售的价格就可以相应下调,消费者也可以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国家运用保税政策释放的红利将波及所有人。
其次,通过提前把货物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可以帮助用户省去等候商品从国外运输到国内的这段时间,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购遍全球的体验,和在国内电商网站购物获得相似的物流体验。比如“X猫国际”在广东南沙保税港区内仓库发货,当天下单在珠三角地区24小时就能到货,比消费者自行“海淘”“直邮”快至少15-20天。
最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发货退货有保障。相信自行“海淘”过的消费者们都有过这种经历,海淘最大的苦衷就是“海淘一时爽,退货等三年”。先不说海淘到手的东西是否货不对板,很多时候海淘的商品在国内无法质保,一旦有问题,退货很困难。但是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就不一样了,当消费者拿到产品,发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在国内跨境电商平台上申请退货,享受事后三包服务,并且受国内消费者法保护。
——END——
相关词:海淘?进口 直邮? 网购保税区进口
听起来高大上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简称BBC模式,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保税仓储政策,将其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销售的商品提前运入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暂存仓储,一旦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生成订单,该商品能够迅速从特殊监管区域出区,由跨境电商企业或物流公司向海关保税部门办理通关手续,并由物流公司分装运至消费者手中。
网购保税进口与“海淘”“直邮”的区别?
与“海淘”“直邮”等其他跨境电商方式相比,网购保税进口电商企业运营成本更低,在试点城市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并且国内消费者下单收货更为便捷,对消费者而言,既享受了“海淘”之实,又无“直邮”手续之累,同时,由于商品始终处于海关的全程监控下,品质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而且,集中批量采购的成本降低和优惠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最终惠及消费者,让消费者在省时省力的同时,享受到更加物美价优的放心进口商品。
网购保税进口产品的交易流程?
同样是网上下单、从快递员手中接收商品,但不同于普通网购中买卖双方简单的交易行为,网购保税进口产品的交易流程实际是消费者向跨境电商企业订购产品,一次性付清价款及税费,由跨境电商企业作为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再由与跨境电商合作的物流企业直接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提出货物送至消费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分别是多少?
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但是低于年度26000元交易限额的,且订单下仅有一件商品时,可以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纳入年度交易总额,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按一般贸易管理。
保税进口产品有哪些特点?
不同于普通进口产品,进口保税产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就使这类商品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尤其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目前绝大多数保税进口保健品、食品亦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而我国对保健品、食品的规范标准相较严于境外国家,故消费者在购买该类产品时可能购买到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跨境商品的时候为什么需要身份证号码?
上面提到过,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身份证号码作为消费者的唯一识别号,将与年度交易限值进行挂钩。此外,国家允许个人自用购买境外进口商品,但必须将订购人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报给海关核实,包括订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收货地址,且订购人姓名与所提供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当跨境商品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出区时,需要进行申报。海关将对订购人姓名和身份证是否匹配进行核实,如发现异常商品将有可能被拒绝出区,故请消费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如何分辨普通进口产品与保税进口产品?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跨境电商企业应当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接受消费者下单。目前,市场上仍存在部分电商企业或小型网络分销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仔细甄别。
例如,在商品页面或详情页面中发现“全球购”“保税仓发货”“原货进口”“跨境直销”“包税进口”“海外代购”等宣传用语,或者在下单后被商家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时,就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应当向商家问清是否为保税仓产品、是否具有中文标签等,做到心中有数。由于个人购买保税进口产品的数额限额要求,当了解到所购产品为保税进口产品后,要对采购保税产品额度进行合理的安排,充分享受新政新规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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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的模式。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购物平台上看到“保税区发货”是什么意思?
保税区是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管的可以较长时间储存商品的区域。商家们先从海外大批量采购进口商品运至保税区存放,当消费者实际购买时再办理清关手续后发货。从企业角度来看,保税仓发货模式可以提高通关速度、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贸易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购买的商品货物安全,到货时间快,更因省去了自己海淘所购商品的国际端运费,所以价格更有吸引力。
国外制造的假货有可能进入国内的保税区吗?
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的有关规定,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收发货质量管理、库内质量管控、供应商管理等。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
想要在这中间蒙混过关?难!
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从保税区发货有什么好处?
首先,对商家来说,现金流是每一个商家的生命线,对货物进口环节的进口关税进行暂缓征收,可以极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成本降低,出售的价格就可以相应下调,消费者也可以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国家运用保税政策释放的红利将波及所有人。
其次,通过提前把货物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可以帮助用户省去等候商品从国外运输到国内的这段时间,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购遍全球的体验,和在国内电商网站购物获得相似的物流体验。比如“X猫国际”在广东南沙保税港区内仓库发货,当天下单在珠三角地区24小时就能到货,比消费者自行“海淘”“直邮”快至少15-20天。
最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发货退货有保障。相信自行“海淘”过的消费者们都有过这种经历,海淘最大的苦衷就是“海淘一时爽,退货等三年”。先不说海淘到手的东西是否货不对板,很多时候海淘的商品在国内无法质保,一旦有问题,退货很困难。但是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就不一样了,当消费者拿到产品,发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在国内跨境电商平台上申请退货,享受事后三包服务,并且受国内消费者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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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词:海淘?进口 直邮? 网购保税区进口
【政策解读】进口斯洛伐克羊肉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7号,自2021年3月30日起,允许斯洛伐克羊肉进口。允许进口的斯洛伐克羊肉指12月龄以下的冷冻和冰鲜(剔骨和带骨)绵羊或山羊骨骼肌【羊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冷冻羊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羊肉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
一、对生产企业要求
斯洛伐克羊肉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储存企业)应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要求,应经斯洛伐克官方批准或注册,并获得中方注册。
在重大公共卫生疫病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企业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发布的《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对食品企业指南》开展疫情防控,定期对员工开展相关疫病检测,制定必要的肉类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肉类在原料接收、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全过程防控措施有效,未被交叉污染。
二、动物来源要求
1.出生、饲养并屠宰于斯洛伐克,具有唯一永久身份标识,可追溯到其出生和生长农场。
2.来自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及下列条件的痒病无疫养殖场:
(1)从未发生过痒病病例;
(2)如引进过绵羊或山羊及其精液、体内授精山羊胚胎或体外培养绵羊和山羊胚胎和卵母细胞,应来自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条件的痒病无疫养殖场、痒病无疫国或区域;
(3)养殖场内的羊,没有间接或直接接触过本养殖场以外的,非痒病无疫养殖场,或生物安全水平低于本场的羊,也未与之共同放牧;
(4)经过中方正式确认、允许对中国出口羊肉。
3.来自宰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结核病、副结核病、炭疽、羊型布鲁氏菌病(马尔他布氏杆菌)、绵羊附睾炎(流产布氏杆菌)、狂犬病、Q热、羊沙门氏菌病(流产沙门氏菌)临床病例,宰前24个月未感染旋毛虫病、细粒棘球蚴病的农场。
4.来自宰前6个月未因发生中国、斯洛伐克动物卫生法规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的其它应申报羊病而受到移动限制或检疫监测的场所。
5.屠宰前至少15天没有接种过炭疽活疫苗和绵羊痘及山羊痘疫苗。
6.从未饲喂过含有反刍动物肉骨粉和油渣的饲料。
7.屠宰时小于12月龄。
三、进口羊肉要求
1.生产输华禽肉的屠宰活羊从未使用过中国和斯洛伐克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屠宰前,未使用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进入颅腔击晕或脑脊髓刺入法处死。
2.按照中国和斯洛伐克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于生产输华羊肉的屠宰活羊实施宰前宰后检验,证明所有屠宰活羊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且胴体上的主要淋巴、腺体组织已去除。头(包括大脑、神经节和眼)、脊柱(包括神经节和脊髓)、扁桃体、胸腺、脾、小肠、肾上腺、胰腺和肝脏等物质,按照欧盟和斯洛伐克的法规以避免污染的安全、卫生的方式去除。
3.执行斯洛伐克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证明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不超过中国和斯洛伐克要求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
4.未受病原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法律法规及国际标准的要求。
5.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适合人类食用。
四、包装要求
1.斯洛伐克输华羊肉必须用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
2.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品描述)、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地国、产品名、产品的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并加施经中方备案认可的斯洛伐克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3.输华冰鲜真空或非真空包装羊肉(不论有无气调包装)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斯洛伐克包装卫生标准,出口商应确认保质期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
4.预包装羊肉还应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五、证书要求
每一集装箱输华羊肉应至少随附一份主管部门出具的官方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的检验检疫要求。
1.输华羊肉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的相关卫生要求,防止受有害物质的污染。
2.存放羊肉的冷库中,应设有存放输华羊肉的专门区域并明显标识。
3.储存和运输应在合适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羊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羊肉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
4.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在斯洛伐克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加施铅封,铅封号须在兽医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一、对生产企业要求
斯洛伐克羊肉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储存企业)应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要求,应经斯洛伐克官方批准或注册,并获得中方注册。
在重大公共卫生疫病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企业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发布的《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对食品企业指南》开展疫情防控,定期对员工开展相关疫病检测,制定必要的肉类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肉类在原料接收、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全过程防控措施有效,未被交叉污染。
二、动物来源要求
1.出生、饲养并屠宰于斯洛伐克,具有唯一永久身份标识,可追溯到其出生和生长农场。
2.来自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及下列条件的痒病无疫养殖场:
(1)从未发生过痒病病例;
(2)如引进过绵羊或山羊及其精液、体内授精山羊胚胎或体外培养绵羊和山羊胚胎和卵母细胞,应来自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条件的痒病无疫养殖场、痒病无疫国或区域;
(3)养殖场内的羊,没有间接或直接接触过本养殖场以外的,非痒病无疫养殖场,或生物安全水平低于本场的羊,也未与之共同放牧;
(4)经过中方正式确认、允许对中国出口羊肉。
3.来自宰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结核病、副结核病、炭疽、羊型布鲁氏菌病(马尔他布氏杆菌)、绵羊附睾炎(流产布氏杆菌)、狂犬病、Q热、羊沙门氏菌病(流产沙门氏菌)临床病例,宰前24个月未感染旋毛虫病、细粒棘球蚴病的农场。
4.来自宰前6个月未因发生中国、斯洛伐克动物卫生法规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的其它应申报羊病而受到移动限制或检疫监测的场所。
5.屠宰前至少15天没有接种过炭疽活疫苗和绵羊痘及山羊痘疫苗。
6.从未饲喂过含有反刍动物肉骨粉和油渣的饲料。
7.屠宰时小于12月龄。
三、进口羊肉要求
1.生产输华禽肉的屠宰活羊从未使用过中国和斯洛伐克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屠宰前,未使用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进入颅腔击晕或脑脊髓刺入法处死。
2.按照中国和斯洛伐克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于生产输华羊肉的屠宰活羊实施宰前宰后检验,证明所有屠宰活羊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且胴体上的主要淋巴、腺体组织已去除。头(包括大脑、神经节和眼)、脊柱(包括神经节和脊髓)、扁桃体、胸腺、脾、小肠、肾上腺、胰腺和肝脏等物质,按照欧盟和斯洛伐克的法规以避免污染的安全、卫生的方式去除。
3.执行斯洛伐克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证明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不超过中国和斯洛伐克要求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
4.未受病原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法律法规及国际标准的要求。
5.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适合人类食用。
四、包装要求
1.斯洛伐克输华羊肉必须用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
2.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品描述)、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地国、产品名、产品的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并加施经中方备案认可的斯洛伐克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3.输华冰鲜真空或非真空包装羊肉(不论有无气调包装)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斯洛伐克包装卫生标准,出口商应确认保质期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
4.预包装羊肉还应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五、证书要求
每一集装箱输华羊肉应至少随附一份主管部门出具的官方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的检验检疫要求。
1.输华羊肉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的相关卫生要求,防止受有害物质的污染。
2.存放羊肉的冷库中,应设有存放输华羊肉的专门区域并明显标识。
3.储存和运输应在合适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羊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羊肉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
4.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在斯洛伐克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加施铅封,铅封号须在兽医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