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早教机进口清关服务专家,专注于为全球早教产品供应商搭建高效、便捷的入华桥梁。我们深知,在这个知识启蒙至关重要的时代,每一件早教机都承载着启迪未来希望的重任。因此,我们致力于提供从海外提货、国际运输、海关申报到国内配送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确保每一步流程合规、透明、快速。
我们的专业团队精通各国贸易政策及中国海关法规,能够精准把握清关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有效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延误与成本。我们利用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实时追踪货物状态,确保早教机安全、准时送达每一位期待中的家庭和教育机构手中。
选择东方联,您将获得的不仅仅是一位可靠的货代伙伴,更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全球教育资源流通、助力儿童早期智力开发的同行者。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可以让优质早教资源跨越国界,点亮孩子们的智慧之光。
想要进口?海鲜(冰鲜、冷冻、干水产等)清关内
我们常见的海鲜进口清关可分为:冰鲜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和干水产品,那么我们(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在操作海鲜进口报关也须把这三类区分开,因进口清关时所需清关资料也会有所不同。
海鲜进口清关中冰鲜、冷冻、干水产有哪些?冰鲜水产进口清关冷链运输通常是0-4度的储存,例如:进口的金枪鱼、蟹、虾等
冷冻水产品进口则是0度以下储存,常见有冷冻虾、冷冻巴沙鱼等
至于干水产最常见的就是干海参,干虾米干虾皮等
由于进口海鲜种类太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其他的海鲜种类是否可以进口可咨询我们右边的在线客服费小姐!
进口冰鲜、冷冻、干水产等海鲜,如何确定为准入产品?要进口,首先要判断是不是可以进,遵循下列四步走:
第一步就是确认水产品的具体货名
第二步根据“已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水产品品种目录”判断是否可以进口
第三步进口水产的国外生产企业要通过认监委审核并注册
第四步针对水产是否养殖或野生的,要进行相关的操作,例如养殖的水产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许可证
确认了以上几步就可以确定为准入输华产品,可以准备下面的工作了。
进口冰鲜、冷冻、干水产品清关是否需要做标签?小毛可以明确肯定这是要的,根据我们海关规定,进口的水产品标签必须要有五项基本信息:
水产品的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保存条件
生产方式,包括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
生产地区,包括海洋捕捞的捕捞海域、淡水捕捞者的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的最后繁育阶段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生产加工厂名称及注册号
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容我最后想想,最近客人咨询话题还有那些????还有最后一个,那就是冰鲜、冷冻、干水产进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单证,另一类是特殊单证
基本单证有:
合同、发票、装箱单、头程提单、二程提单、申报要素
特殊单证有:
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
产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养殖类水产品)
进口预包装食品收货人承诺书
国内收货人食品备案表
外商食品备案表
仓储保管合同(需要与商检指定的仓库签合同)
以上就是首次咨询过小毛操作海鲜进口报关的所有问题了,如还有疑问可在线咨询我们客服费小姐!或者拨打400-600-8931
进口食品深圳港口清关收取哪些费用?
东方联代理食品进口,深圳各大港口清关,明确收费标准,进口税金客户自行缴纳,代垫费用实报实销,预估进口费用,让客户明白收费项目。
进口代理费用组成(人民币:元)
1.进口买单费用(客户无进出口权)300-1000元,一般按货值1%收取。
2.中文标签制作、审核费用 500元。
3.香港拼柜、中港运输费用(在香港接货收取) 按实际体积、重量收取。
4.进口单证费 300/票(委托人提供单证和手册报关免单证费)。
5.报关费 300/票。
6.商检手续费 实报实销,最低300/票。
7.检验检疫费 实报实销,最低200/票。
8.海关查货费用、码头装卸 实报实销,最低300/票。
9.报关电脑输单费 50/票(长单:6-20项收100/票)。
10.提单录入费 15/票。
11.打结汇单 15/票。
12.商检电脑输单费 25/票。
13.普货仓租 实报实销(最低10元,按0.5元/kg/天收)。
14.地面保险,搬运费 实报实销(最低10元,按5/10公斤收)。
15.叉车费 实报实销(第一件40元/件,第二件起20元/件,单件货物45kg才收叉车费)。
16.提货配送费用 面议。
17.代垫费 实报实销(税金、滞报金、换单费等等)。
东方联长期专注食品进口清关,普通货物手续齐备,约2-3个工作日可清关,商检出卫生证需12-15工作日。我们一直追求让进口货物更安全快捷,收费更合理透明。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全球一站式进出口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
进口清关单证不一致怎么办?
我们(东方联清关公司)在操作进出口单证物流中,经常会提到一个关键词“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其中意思是说国外厂商所提供的所有单据都要严格符合进口方开证银行所开信用证的要求,或者说出口方制作和提供的所有与本项货物买卖有关的单据,与进口方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完全吻合,没有矛盾。
如何做到单证一致的要点
在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目前非常普遍,因此,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严格遵守单证一致的原则,当收到国外买方开立的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查信用证,以确定信用证规定与合同是否一致、信用证中是否存在软条款、信用证的各项规定卖方是否有能力做到。
要做到单证一致,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保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种类、内容和份数,甚至文字措词等都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即使实际装运的货物或者合同和确认函电内容与信用证规定矛盾,也必须以信用证为准,因此,如果银行议付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而货物不符,因银行无从知悉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实际货物无误而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就需承担责任,开证申请人即可据此拒绝赎单付款。
单证一致的前提是要求提交的各种单据、内容和分数要和进出口货物的如实相符,而且每份单据的相关内容要做到相符,而不是这里描述是这样的,哪里描述是那样的,那样就是明显的单证不相符。此外由提交人提交的相关单据及说明都必须和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银行方面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单证一致实例分析
下面的这个案例就反映了单证有不符点而使出口方遭到拒付的事实:中国A公司与西非B公司订立了买卖布匹的合同,由A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向B公司销售一批布匹,双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立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A公司的交货数量是“大约50 000码”,并要求A公司提供保险单投保W·P·A (水渍险)及WAR RISK(战争险)。由于习惯上A公司出口此类商品时常投保ALLRISKS(一切险)及战争险,在没有仔细审核来证的情况下,A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A公司将货物装运后,便向银行交单请求付款。银行审查 单据后,认为单证不符,拒绝付款。
银行提出的不符点有两个:
1、保险单中的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2、提单注明A公司所交货物数量为44800码,与信用证规定的大约50000码不符。A公司则认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大于水渍险,对买方B公司有利。
至于货物数量,由于信用证规定的是“大约50 000码”,而未规定具体增减幅度,因此提单中44 800码这一数量也是符合信用证规定的。
显然,本案中,A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而信用证要求的是水渍险和战争险,虽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大于水渍险,对B公司有利,但银行审单时只管单据的表面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不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银行有权因A公司提交的保险单的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付款。
至于银行提出的提单中货物 r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问题,根据(UCP500)第39条的规定,凡“大约”“大慨”‘钓”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时,应解释为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因此,若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货物的数量是在55 000~45 000码之间,则与信用证相符。但实际上,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所注明的货物数量是44 800码,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说明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一致,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总结:我们在制作单证一致的适合绝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发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地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审证后若认为没有问题,则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谨慎地制作单据,使单证严格保持一致,才能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单证不一致后又不知道如何正确的解决可联系东方联清关公司(https://www.importingtochina.com)或在线咨询我们客服。
如何做到单证一致的要点
在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目前非常普遍,因此,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严格遵守单证一致的原则,当收到国外买方开立的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查信用证,以确定信用证规定与合同是否一致、信用证中是否存在软条款、信用证的各项规定卖方是否有能力做到。
要做到单证一致,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保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种类、内容和份数,甚至文字措词等都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即使实际装运的货物或者合同和确认函电内容与信用证规定矛盾,也必须以信用证为准,因此,如果银行议付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而货物不符,因银行无从知悉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实际货物无误而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就需承担责任,开证申请人即可据此拒绝赎单付款。
单证一致的前提是要求提交的各种单据、内容和分数要和进出口货物的如实相符,而且每份单据的相关内容要做到相符,而不是这里描述是这样的,哪里描述是那样的,那样就是明显的单证不相符。此外由提交人提交的相关单据及说明都必须和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银行方面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单证一致实例分析
下面的这个案例就反映了单证有不符点而使出口方遭到拒付的事实:中国A公司与西非B公司订立了买卖布匹的合同,由A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向B公司销售一批布匹,双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立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A公司的交货数量是“大约50 000码”,并要求A公司提供保险单投保W·P·A (水渍险)及WAR RISK(战争险)。由于习惯上A公司出口此类商品时常投保ALLRISKS(一切险)及战争险,在没有仔细审核来证的情况下,A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A公司将货物装运后,便向银行交单请求付款。银行审查 单据后,认为单证不符,拒绝付款。
银行提出的不符点有两个:
1、保险单中的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2、提单注明A公司所交货物数量为44800码,与信用证规定的大约50000码不符。A公司则认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大于水渍险,对买方B公司有利。
至于货物数量,由于信用证规定的是“大约50 000码”,而未规定具体增减幅度,因此提单中44 800码这一数量也是符合信用证规定的。
显然,本案中,A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而信用证要求的是水渍险和战争险,虽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大于水渍险,对B公司有利,但银行审单时只管单据的表面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不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银行有权因A公司提交的保险单的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付款。
至于银行提出的提单中货物 r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问题,根据(UCP500)第39条的规定,凡“大约”“大慨”‘钓”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时,应解释为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因此,若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货物的数量是在55 000~45 000码之间,则与信用证相符。但实际上,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所注明的货物数量是44 800码,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说明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一致,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总结:我们在制作单证一致的适合绝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发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地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审证后若认为没有问题,则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谨慎地制作单据,使单证严格保持一致,才能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单证不一致后又不知道如何正确的解决可联系东方联清关公司(https://www.importingtochina.com)或在线咨询我们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