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标进出口公司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确保每一单货物都能实时追踪,让客户对货物的流转情况了如指掌。此外,公司还提供多种快递方案,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无论是急需补货的小型企业,还是需要定期大量进口的大型商超,派标物流都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派标进出口公司在关税优化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团队会根据最新的海关政策,为客户制定最合理的申报策略,有效降低进口成本。同时,公司还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为货物提供全程保险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派标进出口公司的西班牙进口快递服务,不仅体现了公司强大的物流能力,更是中西贸易往来的重要纽带。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派标进出口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中西两国的商贸交流贡献更多的力量。
选择派标进出口公司的西班牙进口快递服务,就是选择了一个可靠的贸易伙伴,让每一次跨国交易都变得轻松而高效。
【进口红酒清关】进口红酒商检查验流程
进口红酒必须符合国内安全标准,进口单证齐全,经商检查验合作领取卫生证书才能给予进口。东方联清关公司代理进口红酒清关,配合海关审价,分享商检查验流程,保障进口红酒安全快捷。
一、申请进口备案
1.收发货人国内进口备案,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资料等;
2.国内收货人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红酒进口资质,办理进口红酒许可证,许可证有产地、日期限制。
二、到货检验
进口红酒属法检商品,到货先向商检报检,提交官方检测报告、自由销售许可证、备案号、进口许可证及委托报检协议等资料,商检审核单证,现场卫生查验、标签检验、感官检验,按一定比例抽取样品实验室检测。一般15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检疫报告,签发卫生证书,给予自由销售。
三、风险预警制度
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网,针对食品安全事件迅速做出追溯、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进口酒类除开展日常检验工作之外,每年制定进口酒类监控计划,对有关项目实施监控。对各产地突发疫情实施专项检测,严控疫情传播,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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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进口货物颁发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通过对进口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可以调节国家进口商品结构,稳定国内市场。
进口食品先要申请进口许可证(申请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提交相关单证,领取进口许可证才能安排货物启运。东方联清关公司代理食品进口,协助客户整理进口单证,代办进口许可证及进口批文,进口专家讲解进口许可证分类、申请材料及申请流程。
一、进口许可证分类
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和非自动许可证。自动许可证不限制商品进口,设立的目的也不是对付外来竞争,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进口统计。非自动许可证是须经主管行政当局个案审批才能取得的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需要严格数量质量控制的商品。非自动许可证的作用有:管制配额项下商品的进口;连接外汇管制的进口管制;连接技术或卫生检疫管制的进口管制。只有取得配额、取得外汇或者通过技术检查和卫生检疫,才能取得许可。
二、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2.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3.非外贸单位(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4.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三、许可证申领流程
进口商取得进口配额后,填写《进口货物许可证申请表》,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
1.书面申请:进口经营者可以从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下载《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可复印)等有关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与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2.网上申请:进口经营者在网上申请前应先申领用于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申请时登录相关网站,进入相关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等资料。在线查看《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状态,待复审通过后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进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即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直属海关报关。一般情况下进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的,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最多不超过12次。
2.进口商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时,应在有效期内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时,申领单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实签定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报关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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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口许可证分类
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和非自动许可证。自动许可证不限制商品进口,设立的目的也不是对付外来竞争,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进口统计。非自动许可证是须经主管行政当局个案审批才能取得的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需要严格数量质量控制的商品。非自动许可证的作用有:管制配额项下商品的进口;连接外汇管制的进口管制;连接技术或卫生检疫管制的进口管制。只有取得配额、取得外汇或者通过技术检查和卫生检疫,才能取得许可。
二、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2.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3.非外贸单位(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4.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三、许可证申领流程
进口商取得进口配额后,填写《进口货物许可证申请表》,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
1.书面申请:进口经营者可以从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下载《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可复印)等有关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与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2.网上申请:进口经营者在网上申请前应先申领用于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申请时登录相关网站,进入相关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等资料。在线查看《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状态,待复审通过后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进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即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直属海关报关。一般情况下进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的,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最多不超过12次。
2.进口商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时,应在有效期内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时,申领单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实签定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报关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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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标签,说真的没你想象那么简单,你在购买包装食品时有关注过上面有哪些内容么?又有多少人知道食品标签的定义?食品标签的定义在我国GB 7718-2011中有明确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例如:
一、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上的必须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地)【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在华责任单位信息,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营养成分表。
需要特殊标注和注意的地方:
1. 注明:油炸面或非油炸面
2. 如有调味料,其配料应该按照国标执行。原料若涉及动物源性成分的,应审核是否为我国禁止入境的动物源性产品。
3. 油炸面保质期不得少于50天,风干面不得少于90天。
二、食品添加剂: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 最大使用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3. 最大残留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4. 国际编码系统 ( 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A.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B.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C.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三、营养强化剂: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营养强化剂: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
2.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代谢异常。
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食品消费模式。
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3.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1) 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允许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2)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四、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例如:
一、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上的必须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地)【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在华责任单位信息,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营养成分表。
需要特殊标注和注意的地方:
1. 注明:油炸面或非油炸面
2. 如有调味料,其配料应该按照国标执行。原料若涉及动物源性成分的,应审核是否为我国禁止入境的动物源性产品。
3. 油炸面保质期不得少于50天,风干面不得少于90天。
二、食品添加剂: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 最大使用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3. 最大残留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4. 国际编码系统 ( 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A.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B.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C.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三、营养强化剂: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营养强化剂: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
2.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代谢异常。
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食品消费模式。
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3.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1) 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允许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2)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四、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