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摄影爱好者与专业人士信赖的桥梁,专注于为全球摄影器材需求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速卖通退件进口服务。我们深知,在追求光影艺术的旅途中,每一件装备都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致力于简化繁琐的退换流程,让您的摄影之旅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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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联不仅仅是一个服务提供商,更是您摄影探索路上的坚实后盾。我们承诺,以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帮助您快速解决退换难题,重新启程,捕捉世界的美好瞬间。选择东方联,让摄影的热情不受地域限制,让创作灵感自由流动。
食品清关:进口方便面中文标准制作详解
进口食品标签,说真的没你想象那么简单,你在购买包装食品时有关注过上面有哪些内容么?又有多少人知道食品标签的定义?食品标签的定义在我国GB 7718-2011中有明确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例如:
一、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上的必须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地)【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在华责任单位信息,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营养成分表。
需要特殊标注和注意的地方:
1. 注明:油炸面或非油炸面
2. 如有调味料,其配料应该按照国标执行。原料若涉及动物源性成分的,应审核是否为我国禁止入境的动物源性产品。
3. 油炸面保质期不得少于50天,风干面不得少于90天。
二、食品添加剂: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 最大使用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3. 最大残留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4. 国际编码系统 ( 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A.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B.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C.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三、营养强化剂: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营养强化剂: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
2.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代谢异常。
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食品消费模式。
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3.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1) 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允许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2)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四、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例如:
一、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上的必须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地)【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在华责任单位信息,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营养成分表。
需要特殊标注和注意的地方:
1. 注明:油炸面或非油炸面
2. 如有调味料,其配料应该按照国标执行。原料若涉及动物源性成分的,应审核是否为我国禁止入境的动物源性产品。
3. 油炸面保质期不得少于50天,风干面不得少于90天。
二、食品添加剂: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 最大使用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3. 最大残留量:详情咨询在线客服
4. 国际编码系统 ( 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A.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B.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C.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三、营养强化剂: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营养强化剂: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
2.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代谢异常。
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食品消费模式。
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3.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1) 营养强化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允许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2)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四、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
进口报关流程以及基本要素,香港进口报关专线以及注意事项
一、进口报关基本要素
检查物流规范:各国的进出口规则不尽不同。确保您完全知晓您的装运起运国以及目的国的许可制度、特殊条款和受限、禁止货物。
准备文件:若您想要避免货物入境时遭遇耽搁,提前获取规定的文件则非常关键。确保将所有必需信息录入您的商业发票,用以指导海关当局对您的装运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了解关税和税项:国际货运常常需支付进口关税,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货物得由海关扣留。这是因为按照目的地和货物价值,费用并不相同,请务必确保完全了解您或收货人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进口报关查验现场
二、进口报关基本流程
我司可为客户提供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和缴纳进口税的代理服务。进口报关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这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纳税、查验及放行。
1 申报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2 纳税
在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CI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在海关出具税单后,由客户直接交纳或由我司代为交纳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3 查验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我司将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4 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申报、查验货物,并在客户缴纳税费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必须凭海关签印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运进口货物。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取或发运。
更多进口问题: 进口资质、进口流程、进口单证、进口费用
更多进口案例:食品类、设备类、化学危险品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
?三、进口报关专线
塑胶类 | LED灯 | 干果 | 用品 | 潜水装备 | 服装 | 安全座椅 | 宠物粮 | 化妆品 | 五金 | 墙纸 | 食品 | 布料 | 奶粉 | 化工 | 红酒 | 保健品 | 玩具 | 机器 | 汽配 | 家具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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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香港包税进口报关
香港进口报关资料:A.品名 B.产地 C.重量 D.体积 E.货值 F.包装;部分货物还需要提供图片、用途、卫生检疫证等。
香港进口物流路线:世界各地->香港->深圳/广州->全国各地 (本公司在香港有独立仓库,可代收货、整理,包装等)
香港进口清关时效:中港快件进口3~5天;海运拼柜和整柜进口12~15天。
香港包税进口费用:根据产品品名、货值、重量、体积收费(包税、包清关、包运输、包送货上门),详情请咨询我司在线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适合于采用香港快件报关进口的情况:
1、小件散货、少量货样和广告品等;
2、缺乏某些单证(比如没有3C认证)的各种产品;
3、来不及办理贸易报关通关手续的紧急货(工厂生产材料,机器设备,配件);
4、想节省成本、而又不需要增值税票的各种产品;
5、个人自用物品。(无须提供报关资料);
6、特殊物品国际快递(如:鲜货,食品,药品);
7、加工贸易合同中指标不足,或合同未及时批下来,而又急需要进口的货物;
8、货物进出口代理(代办进出口一切手续)。
香港包税进口业务中需要注意事项:
1、在贸易进口过程中,客户要提供真实进出口货物品牌、型号、产地、用途;
2、法定需商检货物还需提供代理报检委托书,无木质包装声明以及特殊产品商检规定需提供的证书;
3、货物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特殊情况海关规定需提供的单证、说明材料,个别货样提供详细说明及图片。
4、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通过快件方式进口或香港包税方式进口,对被国家列入禁止进口的货物我司不予承运;
5、 货物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对易碎品、液体、仪器仪表、机器设备、家私家电、电子设备等物品,外包装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如打木架、木箱等),内包装要有防震防压的填充物(如海棉、泡沫等),且货物外包装须标有易碎标志和方向箭头;
6、在货物通关过程中海关查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查验时将会打开产品包装,甚至提取货样,对于不能打开包装的,请一定事先申明;
7、国家规定快件包税进口通关的查验率在10%以内,查验时个别货物通关时间将会延长3-5个工作日,对此请您给予理解。
——END——
相关词:进口报关流程 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香港?进口报关
检查物流规范:各国的进出口规则不尽不同。确保您完全知晓您的装运起运国以及目的国的许可制度、特殊条款和受限、禁止货物。
准备文件:若您想要避免货物入境时遭遇耽搁,提前获取规定的文件则非常关键。确保将所有必需信息录入您的商业发票,用以指导海关当局对您的装运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了解关税和税项:国际货运常常需支付进口关税,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货物得由海关扣留。这是因为按照目的地和货物价值,费用并不相同,请务必确保完全了解您或收货人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进口报关查验现场
二、进口报关基本流程
我司可为客户提供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和缴纳进口税的代理服务。进口报关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这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纳税、查验及放行。
1 申报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2 纳税
在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CI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在海关出具税单后,由客户直接交纳或由我司代为交纳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3 查验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我司将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4 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申报、查验货物,并在客户缴纳税费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必须凭海关签印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运进口货物。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取或发运。
更多进口问题: 进口资质、进口流程、进口单证、进口费用
更多进口案例:食品类、设备类、化学危险品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
?三、进口报关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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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香港包税进口报关
香港进口报关资料:A.品名 B.产地 C.重量 D.体积 E.货值 F.包装;部分货物还需要提供图片、用途、卫生检疫证等。
香港进口物流路线:世界各地->香港->深圳/广州->全国各地 (本公司在香港有独立仓库,可代收货、整理,包装等)
香港进口清关时效:中港快件进口3~5天;海运拼柜和整柜进口12~15天。
香港包税进口费用:根据产品品名、货值、重量、体积收费(包税、包清关、包运输、包送货上门),详情请咨询我司在线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适合于采用香港快件报关进口的情况:
1、小件散货、少量货样和广告品等;
2、缺乏某些单证(比如没有3C认证)的各种产品;
3、来不及办理贸易报关通关手续的紧急货(工厂生产材料,机器设备,配件);
4、想节省成本、而又不需要增值税票的各种产品;
5、个人自用物品。(无须提供报关资料);
6、特殊物品国际快递(如:鲜货,食品,药品);
7、加工贸易合同中指标不足,或合同未及时批下来,而又急需要进口的货物;
8、货物进出口代理(代办进出口一切手续)。
香港包税进口业务中需要注意事项:
1、在贸易进口过程中,客户要提供真实进出口货物品牌、型号、产地、用途;
2、法定需商检货物还需提供代理报检委托书,无木质包装声明以及特殊产品商检规定需提供的证书;
3、货物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特殊情况海关规定需提供的单证、说明材料,个别货样提供详细说明及图片。
4、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通过快件方式进口或香港包税方式进口,对被国家列入禁止进口的货物我司不予承运;
5、 货物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对易碎品、液体、仪器仪表、机器设备、家私家电、电子设备等物品,外包装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如打木架、木箱等),内包装要有防震防压的填充物(如海棉、泡沫等),且货物外包装须标有易碎标志和方向箭头;
6、在货物通关过程中海关查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查验时将会打开产品包装,甚至提取货样,对于不能打开包装的,请一定事先申明;
7、国家规定快件包税进口通关的查验率在10%以内,查验时个别货物通关时间将会延长3-5个工作日,对此请您给予理解。
——END——
相关词:进口报关流程 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香港?进口报关
沪办[2019]47号简化上海口岸进口清关作业与降低口
沪办[2019]47号—此项是为了贯彻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上海口岸进口清关及贸易环境改革措施,此项改革涉及关键字及内容:申报、换单、单证、流程、费用,详细内容如下:
一、提前“申报”与“换单”
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政策
①鼓励企业在确认舱单传输后、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办理相应手续,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
②对非由企业主观故意引起且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规行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的其他问题,可酌情调整海关管理措施。对“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进口集装箱货物“提前换单”政策
①进口集装箱班轮公司及其代理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通知企业分别办理费用结算、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放箱等手续。
②外高桥港试点实施出口“提前申报”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提前申报”或“运抵申报”。企业在确认预配舱单传输后,可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
二、单证方面的改革及简化
①简化申报单证手续,进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出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②全面实施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推广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
③自2019年2月14日起,上海口岸各船公司全面停止发放纸质设备交接单,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IR)在船公司、码头、堆场、集卡之间的全流程无纸化流转。
④在港口和船公司之间,加快推行提货单电子化流转,到年底,基本实现提货单无纸化。
三、整理及优化上海口岸清关流程改革内容如下:
①提高集卡进出港预约平台的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出口集装箱预约进港业务应用,不断提升集卡进出港预约率、兑现率。
②加快外高桥港区智能卡口建设,加快港区查验场所改造,推动码头吊装设备技术升级和信息共享。
③加快船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建设,加快集装箱堆场提还箱作业手续电子化进程,推进船公司及其代理、集装箱堆场等作业环节费用电子支付。
④公布港口作业、船公司及其代理业务受理作业流程、作业时限标准,公开服务项目的“5+2天”“7×24小时”和“预约制”等方面服务承诺。
四、上海口岸进口清关基本费用有所降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港口、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公开其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落实口岸降费目标。落实货物港务费降15%、保安费降20%的政策,推动港口企业进一步降低搬移费10%。推动船公司将港口作业包干费降费效应传导到进出口收发货人,相应下调THC和减并部分文件类附加费。
持续推动代理作业环节降费。对港口、船公司等物流作业无纸化水平提升和海关检验检疫通关作业系统全面融合而减少的办事环节,船代、货代、报关代理、陆上运输、堆场等环节的经营者,相应合并、调减相关费用标准,并不得搭车收费、加价收费。
最后为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及口岸服务水平,对海关监督、价格监督检查及举报反馈机制:海关(12360)、市场监管(12315)、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0-821-2199)、港口(021-65350038)、船公司等热线电话服务作用,试点推进重点行业“监管+供应链”信息服务,营造良好国际贸易营商环境服务。
一、提前“申报”与“换单”
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政策
①鼓励企业在确认舱单传输后、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办理相应手续,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
②对非由企业主观故意引起且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规行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的其他问题,可酌情调整海关管理措施。对“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进口集装箱货物“提前换单”政策
①进口集装箱班轮公司及其代理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通知企业分别办理费用结算、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放箱等手续。
②外高桥港试点实施出口“提前申报”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提前申报”或“运抵申报”。企业在确认预配舱单传输后,可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
二、单证方面的改革及简化
①简化申报单证手续,进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出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②全面实施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推广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
③自2019年2月14日起,上海口岸各船公司全面停止发放纸质设备交接单,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IR)在船公司、码头、堆场、集卡之间的全流程无纸化流转。
④在港口和船公司之间,加快推行提货单电子化流转,到年底,基本实现提货单无纸化。
三、整理及优化上海口岸清关流程改革内容如下:
①提高集卡进出港预约平台的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出口集装箱预约进港业务应用,不断提升集卡进出港预约率、兑现率。
②加快外高桥港区智能卡口建设,加快港区查验场所改造,推动码头吊装设备技术升级和信息共享。
③加快船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建设,加快集装箱堆场提还箱作业手续电子化进程,推进船公司及其代理、集装箱堆场等作业环节费用电子支付。
④公布港口作业、船公司及其代理业务受理作业流程、作业时限标准,公开服务项目的“5+2天”“7×24小时”和“预约制”等方面服务承诺。
四、上海口岸进口清关基本费用有所降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港口、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公开其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落实口岸降费目标。落实货物港务费降15%、保安费降20%的政策,推动港口企业进一步降低搬移费10%。推动船公司将港口作业包干费降费效应传导到进出口收发货人,相应下调THC和减并部分文件类附加费。
持续推动代理作业环节降费。对港口、船公司等物流作业无纸化水平提升和海关检验检疫通关作业系统全面融合而减少的办事环节,船代、货代、报关代理、陆上运输、堆场等环节的经营者,相应合并、调减相关费用标准,并不得搭车收费、加价收费。
最后为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及口岸服务水平,对海关监督、价格监督检查及举报反馈机制:海关(12360)、市场监管(12315)、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0-821-2199)、港口(021-65350038)、船公司等热线电话服务作用,试点推进重点行业“监管+供应链”信息服务,营造良好国际贸易营商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