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标物流的优势在于其全面覆盖的服务体系,从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到最终的清关和配送,每一环节都有专业的团队负责,确保了整个进口过程的顺畅与安全。特别是在处理复杂的沙特至中国的进口手续时,派标物流能够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快速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降低了客户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派标物流还注重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实现了对货物流转全过程的实时监控,让客户能够随时掌握货物的最新状态。这种透明化的操作方式,极大地增强了客户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总的来说,派标进出口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沙特至中国进口清关货代公司,不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更以其高效、安全、透明的操作流程,成为连接两个国家商业往来的重要纽带,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手必读】食品进口清关应规避的进口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国际化的迅速发展,进出口食品的发展势头越来迅捷。进口食品具有公共性质,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危害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东方联清关顾问提醒进口食品在清关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风险,降低进口成本,加快进出口贸易。
一、进口食品到港前,预报检文件审核,标签审核标签若不符合规范,会导致多次往返整改标签;货到港口报检验检疫包装标签若与样张不符,会导致审核过的标签重新整改;
二、货物抽样检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送检结果不达标,导致货物退港;
三、海关审价,需要提供价格资料与海关审价人员协商,早日确定完税价格,避免产生额外仓储费用;
四、货物辖区内仓储在未取得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必须存放商检辖区范围内仓库不得销售与使用;商检复查标签加贴中文标签后,派车接送商检符合标签加贴规范,若标签不按标签样张加贴,会导致重贴;
五、申领卫生证书,卫生证书需要支付工本费。货物未取得卫生证书销售将被商检罚款,严重者吊销经营资格;
购买进口食品应尽量到声誉较好、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选购,对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的要拒绝购买,谨防上当受骗或者买到假劣产品。
阅读本文的朋友还看过以下进口清关案例
巴西腰果进口清关代理流程
东方联清关公司代理食品进口清关,整理预包装腰果进口单证,制作中文标签,代理报关报检,快捷高效完成进口清关流程。
伊朗开心果进口深圳盐田代理报关
东方联报关公司代理伊朗开心果进口,海运到深圳盐田清关,提供开心果进口咨询、代理商检,提供快捷进口通关服务。5-8个工作日清关。
泰国果汁饮料进口深圳报关代理
东方联清关公司代理泰国饮料进口,由泰国海运到深圳盐田港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配送到客户工厂。
美国开心果进口代理东莞清关手续
东方联清关公司专注食品进口代理,对新鲜水果、干果积累丰富的进口经验。进口顾问分享开心果进口方案、清关流程及清关时效。
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东方联清关顾问提醒进口食品在清关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风险,降低进口成本,加快进出口贸易。
一、进口食品到港前,预报检文件审核,标签审核标签若不符合规范,会导致多次往返整改标签;货到港口报检验检疫包装标签若与样张不符,会导致审核过的标签重新整改;
二、货物抽样检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送检结果不达标,导致货物退港;
三、海关审价,需要提供价格资料与海关审价人员协商,早日确定完税价格,避免产生额外仓储费用;
四、货物辖区内仓储在未取得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必须存放商检辖区范围内仓库不得销售与使用;商检复查标签加贴中文标签后,派车接送商检符合标签加贴规范,若标签不按标签样张加贴,会导致重贴;
五、申领卫生证书,卫生证书需要支付工本费。货物未取得卫生证书销售将被商检罚款,严重者吊销经营资格;
购买进口食品应尽量到声誉较好、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选购,对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的要拒绝购买,谨防上当受骗或者买到假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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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清关英文标签与中文标签不符会怎样?
小毛记得曾有过这相关的案例,某食品进口出口贸易公司因进口的普通食品“鲨鱼软骨提取物复合片”英文标签配料标识16种,中文标签配料标识5种,中英文不对应,经相关人检举,海关当天前去查验,确实有问题。
案例实情:经举报人举报查处后发现英文配料表中显示上述食品配料中有Sudium Hyaluronate(透明质酸钠),根据卫计委发布的2008-12号公告,此物质使用范围仅为保健食品,举报人举报的事实存在,要求查处。
案情违反条例:当事人从代理商处购进上述产品进行销售。当事人提供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及附表、进口报关单、《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卫生证书》写明,该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未加贴此合格中文标签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案情处理方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发放《卫生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后,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否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有部分人提出异议。包括部分外地法院的民庭的判决在内的观点认为,进口食品有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产品标签的“合格证明”,这种许可让进口食品的进口商、代理商对产品能够在中国境内销售产生了“合法预期”,应予以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他部门已认定“合法”的产品再认定“违法”,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
总结:此案这么处理感觉有点片面了,首先我国行政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信赖保护原则”。其次,我国的食品监督管理体系为多部门分段监管。各个部门相互协作、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食品安全。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本身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履行职责的表现。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必须依法查处。
——派标进出口物流全球一站式进出口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派标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
【政策解读】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
海关总署规定自2021年2月26日公告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一、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玉米(Zea mays L.),是指产自塞尔维亚,输往中国用于加工的玉米籽实,不作种植用途。
二、允许的产地:塞尔维亚全境。
三、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玉米矮花叶病毒Maize dwarf mosaic virus
2.甘蔗花叶病毒Sugarcane mosaic virus
3.小麦线条花叶病毒Wheat streak mosaic virus
4.褐拟谷盗Tribolium destructor Uyttenboogaart
5.粉呲虫Liposcelis bostrychophila
6.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 (Say)
7.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L.
8.不实野燕麦Avena sterilis L.
9.田蓟Cirsium arvense (L.)Scop.
10.假高粱(及其杂交种)Sorghum halepense (L.) Pers. (Johnsongrass and its cross breeds)
11.刺苍耳Xanthium spinosum L.
12.意大利苍耳 Xanthium italicum Moretti
四、装运前要求
(1)生产要求。
塞尔维亚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以下简称“MAFWM”)应按照相关国际标准开展监测调查,监督企业建立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IPM),采取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发生。
(2)注册登记要求。
塞尔维亚输华玉米出口商、仓储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注册登记,确保其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MAFWM应提前向GACC提交出口商、仓储企业名单。
(3)加工储运要求。
MAFWM应监督企业在输华玉米收储和运输过程中或装运前,采取过筛等清杂措施,使其符合中国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4)产品要求。
输华玉米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不带有活的有害生物特别是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有土壤,不得故意添加或混杂其他谷物及外来杂质。
(5)出口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MAFWM应在玉米输华前对其实施检验检疫。如果发现活的昆虫,应在出口前或者运输途中对货物实施熏蒸处理。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货物,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用英文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maize from Serbia to China between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Forestry and Water Manage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erbia,and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by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进境检验检疫
(1)检疫审批。
1.玉米进口商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前,申请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华玉米应在GACC指定的监管场所实施检验检疫,并在指定加工厂生产加工。
(2)证单核查。
1.核查进境玉米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货物检查及监管。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要求第四条、第五条,对进境玉米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2.塞尔维亚输华玉米应在海关监管下装卸、运输、储存和加工,上述过程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未经加工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流通市场,严禁作种用。
(4)不符合情况处理。
如截获本要求第四条所列的有害生物,相关货物经检疫处理合格后,准予进境。如无有效检疫处理方法,则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如截获第四条以外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发现违规情况严重的,GACC将暂停塞尔维亚相关注册登记企业、相关产区甚至所有产区玉米进口,直到GACC确认MAFWM已采取了有效改进措施。
一、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玉米(Zea mays L.),是指产自塞尔维亚,输往中国用于加工的玉米籽实,不作种植用途。
二、允许的产地:塞尔维亚全境。
三、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玉米矮花叶病毒Maize dwarf mosaic virus
2.甘蔗花叶病毒Sugarcane mosaic virus
3.小麦线条花叶病毒Wheat streak mosaic virus
4.褐拟谷盗Tribolium destructor Uyttenboogaart
5.粉呲虫Liposcelis bostrychophila
6.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 (Say)
7.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L.
8.不实野燕麦Avena sterilis L.
9.田蓟Cirsium arvense (L.)Scop.
10.假高粱(及其杂交种)Sorghum halepense (L.) Pers. (Johnsongrass and its cross breeds)
11.刺苍耳Xanthium spinosum L.
12.意大利苍耳 Xanthium italicum Moretti
四、装运前要求
(1)生产要求。
塞尔维亚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以下简称“MAFWM”)应按照相关国际标准开展监测调查,监督企业建立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IPM),采取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发生。
(2)注册登记要求。
塞尔维亚输华玉米出口商、仓储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注册登记,确保其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MAFWM应提前向GACC提交出口商、仓储企业名单。
(3)加工储运要求。
MAFWM应监督企业在输华玉米收储和运输过程中或装运前,采取过筛等清杂措施,使其符合中国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4)产品要求。
输华玉米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不带有活的有害生物特别是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有土壤,不得故意添加或混杂其他谷物及外来杂质。
(5)出口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MAFWM应在玉米输华前对其实施检验检疫。如果发现活的昆虫,应在出口前或者运输途中对货物实施熏蒸处理。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货物,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用英文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maize from Serbia to China between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Forestry and Water Manage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erbia,and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by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进境检验检疫
(1)检疫审批。
1.玉米进口商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前,申请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华玉米应在GACC指定的监管场所实施检验检疫,并在指定加工厂生产加工。
(2)证单核查。
1.核查进境玉米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货物检查及监管。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要求第四条、第五条,对进境玉米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2.塞尔维亚输华玉米应在海关监管下装卸、运输、储存和加工,上述过程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未经加工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流通市场,严禁作种用。
(4)不符合情况处理。
如截获本要求第四条所列的有害生物,相关货物经检疫处理合格后,准予进境。如无有效检疫处理方法,则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如截获第四条以外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发现违规情况严重的,GACC将暂停塞尔维亚相关注册登记企业、相关产区甚至所有产区玉米进口,直到GACC确认MAFWM已采取了有效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