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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分享你所不知道的事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经过海关查验,检验合格后张贴中文标签方可市场销售,进口食品未张贴中文标签谨慎购买。
人们在购买包装食品时会看到外包装上印有各种文字或图形,你知道其中的含义吗?东方联清关公司与您分享中文标签你所不知道的事。
一、进口食品标签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1.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
2.不同的进口产品也会有针对性的单独标准,而单独标准中同样会规定很多特殊要求。
3.食品标签字体需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些包装较小,其标签印刷内容无法看清,同时无法达到最小字体的标注要求,这就会出现重新加贴、重新整改的情况。
4.对进口食品标签而言,最小字体一定要达到标准高度要求,而且不能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产生混淆宣传。
5.进口产品包装上的中外文需相互对应,一般指强制性标识内容,且字体大小与包装相关,包装最大表面积≥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字体高度不得<1.8mm;当包装最大表面积<10cm2时只需要标示名称、净含量、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6.有对应关系的中文字体不得小于外文字体,其中注册商标可以例外。因为在国外生产的产品不会要求其标示内容完全遵循中国要求,所以进口食品的中文对应商标、进口商、制造商的名称、地址、网址等不需要对应。
二、进口食品标签:需要重点注意的部分
1.名称:食品名称首要的作用是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以名称一定要与配料相匹配,品名尽量用标准中出现过的名称。
2.口味:很多进口商在标签中喜欢突出口味,如苹果饮料和苹果味饮料,一字之差就会产生很大问题。产品名称为苹果饮料则产品中一定要有苹果,而苹果味就没有这样的要求,可能只加了少量的果汁或只添加到了果味香精,但也符合果味饮料的标准,所以进口食品在涉及品名的过程中要防止品名与产品属性不同的情况。
3.配料表:配料表是所有食品标签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进口食品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配料”或“配料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这是标准中明确的引导词不可以变动。配料的排列顺序需由大到小排列,低于2%的成分可不按照顺序排列。
4.配料表:遵守官方的公告、文本、标准等,而且在标签审核过程中会按照标准来核验,所以在写配料名称时最好找到官方依据,如公告、农业部、轻工业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计委公告等,依据此名称来写配料。虽然有加工过程中容易挥发的配料不用进行标示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仍有争议,需要区别对待。此外,“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等也需要关注,不同的人理解不同,需要对症下药。
5.配料:很多配料虽然有标注但是依旧不能进口,因为会涉及国家疫区问题。进口产品中特别强调的配料或成分,需要标注含量(部分标准要求标注)。
6.规格、净含量:应按照GB 7718附录C中标准格式标注,单位应标注正确,固态/液态单位不同,固态为g、kg,≥1000mL、1000g标注为1L、1kg,而且字体大小写应符合GB 7718表3规定,字体大小的标准范文宁可大也不要小,净含量与品名需标注在同一展示面。固液混合产品需要标注沥干物/固形物含量,以固体为主的固液混合物要标注该含量,如果企业多标不算标示错误。
7.原产国、生产商及经销商信息:2014年8月之前如果标注生产商就需要标注地址、联系方式等,由于标准规定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很多产品被责令整改却无从下手,故而需按照最为严格的标准进行标注。该标准由卫计委解释,检验检疫局负责执行,所以如果企业有很要紧、很重大的问题可以咨询卫计委。
8.进口食品的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可以任意标注,但联系方式全部都需要标注,可以标注电话、传真、邮箱、右边联系地址,但是网址不算联系方式也不能代替联系方式。经销商名称应直接标注,不加修饰词,如中国经销商、总经销商等,如果有确实授权方可添加。
9.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大包装产品的日期标注可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小包装一般可以写为见包装物。日期标注有很多格式,GB 7718中有具体明确的表述。当前,常出现的很多产品日期顺序不是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进行标示,此类产品应注明日期标注顺序。
10.营养成分表:表头应为“营养成分表”不能更改,不能写为“营养标签”等文字。表头中三要素是项目、营养素参考值、核心影响素,各项营养素的顺序、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是内容。产品比较声称、含量声称都有要求,需正规标注,且品名中尽量不要含有英文,如英文为注册商标需要整体对商标进行提取。
三、进口食品标签备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规避方法
1.制作中文标签需要有原标签产品的外包装展示图、设计稿等,并且需要对外文进行翻译。
2.制作完成的中文标签要标注尺寸、价签等关键信息,字体大小最好也标注清楚。
3.对于进口食品的营养成分而言,不能直接将外文翻译过来,因为很多国家仅将营养成分保留到整数位,所以最好能够提供营养成分检测报告作为辅助,或有外国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配料顺序等明并照做中文标签。
4.进口产品的HACCP、LS、有机认证、获奖信息都是需要提供,因为此类信息属于标签内容,如果无法相关证明需要在包装上将其删除。
5.出口个多家的同一食品,其包装上会印刷多种语言的配料表,并且针对国家的不同会有所差异,所以会出现不同语言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此类产品最好不要进口,在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问题。
6.进口产品种的添加剂需要使用准确,非法添加是原则性问题,不可含有此类成分,一旦包含则产品不可进口。
7.对配料标识而言,企业需要尽量找到标准进行支撑,尽可能避免出现问题;配料排列顺序、书写格式正确基本可以规避在此方面出现问题。
东方联清关公司从商检获悉,每年查处的进口食品具体标签内容不符合我国标准的有很多,其中品名与配料不符,或者品名与产品不匹配的情况很多,需要企业适当注意。随着企业对标准的愈发熟悉,现在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少,重点还是要注意细节。东方联专业团队制作中文标签,代理商检查验,快速完成食品进口清关。
人们在购买包装食品时会看到外包装上印有各种文字或图形,你知道其中的含义吗?东方联清关公司与您分享中文标签你所不知道的事。
一、进口食品标签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1.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
2.不同的进口产品也会有针对性的单独标准,而单独标准中同样会规定很多特殊要求。
3.食品标签字体需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些包装较小,其标签印刷内容无法看清,同时无法达到最小字体的标注要求,这就会出现重新加贴、重新整改的情况。
4.对进口食品标签而言,最小字体一定要达到标准高度要求,而且不能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产生混淆宣传。
5.进口产品包装上的中外文需相互对应,一般指强制性标识内容,且字体大小与包装相关,包装最大表面积≥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字体高度不得<1.8mm;当包装最大表面积<10cm2时只需要标示名称、净含量、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6.有对应关系的中文字体不得小于外文字体,其中注册商标可以例外。因为在国外生产的产品不会要求其标示内容完全遵循中国要求,所以进口食品的中文对应商标、进口商、制造商的名称、地址、网址等不需要对应。
二、进口食品标签:需要重点注意的部分
1.名称:食品名称首要的作用是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以名称一定要与配料相匹配,品名尽量用标准中出现过的名称。
2.口味:很多进口商在标签中喜欢突出口味,如苹果饮料和苹果味饮料,一字之差就会产生很大问题。产品名称为苹果饮料则产品中一定要有苹果,而苹果味就没有这样的要求,可能只加了少量的果汁或只添加到了果味香精,但也符合果味饮料的标准,所以进口食品在涉及品名的过程中要防止品名与产品属性不同的情况。
3.配料表:配料表是所有食品标签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进口食品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配料”或“配料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这是标准中明确的引导词不可以变动。配料的排列顺序需由大到小排列,低于2%的成分可不按照顺序排列。
4.配料表:遵守官方的公告、文本、标准等,而且在标签审核过程中会按照标准来核验,所以在写配料名称时最好找到官方依据,如公告、农业部、轻工业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计委公告等,依据此名称来写配料。虽然有加工过程中容易挥发的配料不用进行标示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仍有争议,需要区别对待。此外,“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等也需要关注,不同的人理解不同,需要对症下药。
5.配料:很多配料虽然有标注但是依旧不能进口,因为会涉及国家疫区问题。进口产品中特别强调的配料或成分,需要标注含量(部分标准要求标注)。
6.规格、净含量:应按照GB 7718附录C中标准格式标注,单位应标注正确,固态/液态单位不同,固态为g、kg,≥1000mL、1000g标注为1L、1kg,而且字体大小写应符合GB 7718表3规定,字体大小的标准范文宁可大也不要小,净含量与品名需标注在同一展示面。固液混合产品需要标注沥干物/固形物含量,以固体为主的固液混合物要标注该含量,如果企业多标不算标示错误。
7.原产国、生产商及经销商信息:2014年8月之前如果标注生产商就需要标注地址、联系方式等,由于标准规定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很多产品被责令整改却无从下手,故而需按照最为严格的标准进行标注。该标准由卫计委解释,检验检疫局负责执行,所以如果企业有很要紧、很重大的问题可以咨询卫计委。
8.进口食品的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可以任意标注,但联系方式全部都需要标注,可以标注电话、传真、邮箱、右边联系地址,但是网址不算联系方式也不能代替联系方式。经销商名称应直接标注,不加修饰词,如中国经销商、总经销商等,如果有确实授权方可添加。
9.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大包装产品的日期标注可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小包装一般可以写为见包装物。日期标注有很多格式,GB 7718中有具体明确的表述。当前,常出现的很多产品日期顺序不是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进行标示,此类产品应注明日期标注顺序。
10.营养成分表:表头应为“营养成分表”不能更改,不能写为“营养标签”等文字。表头中三要素是项目、营养素参考值、核心影响素,各项营养素的顺序、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是内容。产品比较声称、含量声称都有要求,需正规标注,且品名中尽量不要含有英文,如英文为注册商标需要整体对商标进行提取。
三、进口食品标签备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规避方法
1.制作中文标签需要有原标签产品的外包装展示图、设计稿等,并且需要对外文进行翻译。
2.制作完成的中文标签要标注尺寸、价签等关键信息,字体大小最好也标注清楚。
3.对于进口食品的营养成分而言,不能直接将外文翻译过来,因为很多国家仅将营养成分保留到整数位,所以最好能够提供营养成分检测报告作为辅助,或有外国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配料顺序等明并照做中文标签。
4.进口产品的HACCP、LS、有机认证、获奖信息都是需要提供,因为此类信息属于标签内容,如果无法相关证明需要在包装上将其删除。
5.出口个多家的同一食品,其包装上会印刷多种语言的配料表,并且针对国家的不同会有所差异,所以会出现不同语言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此类产品最好不要进口,在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问题。
6.进口产品种的添加剂需要使用准确,非法添加是原则性问题,不可含有此类成分,一旦包含则产品不可进口。
7.对配料标识而言,企业需要尽量找到标准进行支撑,尽可能避免出现问题;配料排列顺序、书写格式正确基本可以规避在此方面出现问题。
东方联清关公司从商检获悉,每年查处的进口食品具体标签内容不符合我国标准的有很多,其中品名与配料不符,或者品名与产品不匹配的情况很多,需要企业适当注意。随着企业对标准的愈发熟悉,现在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少,重点还是要注意细节。东方联专业团队制作中文标签,代理商检查验,快速完成食品进口清关。
进口清关代理注意啦!海关在严打“低价报关”
最近海关查货确实挺严!你有没有发现最近海关查验率很频繁,虽不是直接针对“低价报关”行为,但要是查到了也难逃一劫!
低价报关:就是买家通过把发票金额做低进口,业内话来说这种操作属于不如实申报,通俗来讲也就是常说的偷税漏税的行为,这种操作海关是要打击的,很可能会直接扣货,对于进口清关公司的企业信用也是影响非常大的。
目前已经有部分国家与中国海关交换数据,主要目的就是严打低价报关行为。据上财年巴基斯坦对华出口17.4亿美元,自华进口达157亿美元。但据很多官方和非官方研究表明,大约有30-60亿美元的自华进口存在低价报关现象。
菲律宾海关记录的自中国进口的数值较之中国海关记录的出口至菲律宾的数值,有巨大差异。2010年时相差高达60%,2015年是57%,2016年为48.7%,2017年前7个月为48%。
我国已启用原产地证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分别为:
1. 港澳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2. 两岸海关(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3. 中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4. 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5. 中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6. 中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7. 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注意:做进出口清关货物在报关之前需办理好原产地证,如果报关时没有提供原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请务必做到合规填制,以享受优惠税率!
低价报关:就是买家通过把发票金额做低进口,业内话来说这种操作属于不如实申报,通俗来讲也就是常说的偷税漏税的行为,这种操作海关是要打击的,很可能会直接扣货,对于进口清关公司的企业信用也是影响非常大的。
目前已经有部分国家与中国海关交换数据,主要目的就是严打低价报关行为。据上财年巴基斯坦对华出口17.4亿美元,自华进口达157亿美元。但据很多官方和非官方研究表明,大约有30-60亿美元的自华进口存在低价报关现象。
菲律宾海关记录的自中国进口的数值较之中国海关记录的出口至菲律宾的数值,有巨大差异。2010年时相差高达60%,2015年是57%,2016年为48.7%,2017年前7个月为48%。
我国已启用原产地证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分别为:
1. 港澳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2. 两岸海关(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3. 中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4. 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5. 中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6. 中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7. 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注意:做进出口清关货物在报关之前需办理好原产地证,如果报关时没有提供原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请务必做到合规填制,以享受优惠税率!
2月17日起,进口巴西白羽肉鸡徵收反倾销税17.8
巴西白羽肉鸡反倾销案自2017年6月28日立案调查直至今日我国商务部发出公告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
立案调查
2017年6月28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倾销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下称损害调查期),2017年8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巴西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初裁决定及公告
2018年6月8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主要产品规格型号为,带骨鸡块(通常为鸡腿,海关税号02071411)、鸡翅(不含翅尖,海关税号02071421)、鸡爪(海关税号02071422)、鸡杂碎(海关税号02071429)、其他鸡块(即不带骨鸡块,海关税号 02071419)。
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02月15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存在倾销,决定自2月17日起,对该产品徵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至32.4%,徵收期限为五年。
自2019年2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自未签价格承诺的巴西公司或被认定违反价格承诺的公司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2018年6月9日之前及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进口的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事物总有两面性,增大进口对行业而言有利有弊,能增加竞争,加速淘汰,而创造机遇,也可能导致决策不当,经营不顺,而饮恨沙场,此政策有效的对国内白羽肉鸡企业进行的保护性措施,防止国外过于廉价的白羽肉鸡产品冲击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