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跨境进口试点全面放开 监管持续加强

2022-06-29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再次扩围。日前六部门发文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跨境进口试点城市增长一倍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已经达到21个,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105个,覆盖30个省区市;综合保税区数量更是达到了147个(截止2020.12.30),覆盖31个省区市。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10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92个(截止2020.6.30)。这意味着,按新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已经覆盖国内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来,只要有新设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城市,也将享受这一政策,这使得满足开展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成倍增长。自贸区  2020年,全国的自贸试验区数量扩至21个跨境电商综试区 全国目前有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47个。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目前,全国有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全国保税物流中心(B型)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共有保税物流中心(B型)92个。

数据来源2020.6.30,部分或与已经升级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到以上五种类型,使得他的覆盖城市范围更广,虽然部分城市五种类型兼有。有的省份,在五种类型的加持下,基本做到差不多每个地级市都可以开展跨境进口保税,比如江苏省。还有广东省,目前省内已有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汕头、佛山6个城市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按新规后续梅州、惠州、湛江、江门、中山、肇庆、茂名等7个城市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后也都可以开展。

不过新规同时也要求,以上五种类型的城市,需要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才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这其中一个硬性要求应该是要满足有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或有保税物流中心(B型),目前已经有的入围的城市要么特殊监管区或(B保)尚未验收,要么还未有申请,所以还需要一段时间满足后方可开展。这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大范围扩容,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前期试点效果的认可和对试点放开之后监管能力的信心。试点效果据海关初步统计,去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达24.5亿票,同比增加63.3%。海关总署发布的2020年跨境进口5700亿, 是包含跨境保税零售进口  、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电商销售和邮快件进口渠道的总额,单跨境进口申报模式,2020年在1000亿左右。跨境试点始于2013年,跨境进口申报金额从2013年数10亿,到2020年突破1000亿销售额,取得巨大的发展。这几年经过不断政策和监管递进,一步步增加试点城市范围,经过多年试点磨合稳步成型,适合全面推广。监管能力一方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正面清单、限额等情况,满足不断发展过程中出现新问题。

比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之前虽有规定原则上监管区域外不能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已经悄悄测试一部分“网购保税+线下自提”,而更多的城市也蠢蠢欲动进行这样跨境新零售模式。如果各地都区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实际上对现有的免税渠道、一般贸易进口实体,商超渠道等造成冲击。所以发现新情况,监管及时跟进。另一方面 海关加强对跨境电商走私违规等力度海关目前严厉打击整治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走私活动,并推进跨境电商专项情报中心建设,开展智能研判打击。2020年全年立案侦办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犯罪案件79起、案值104.9亿元,这其中因为海关上线了 “ 跨境电商进口走私大数据模型”,应该是挖掘出了之前陈年线索。同时,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跨境电商实现了国内优秀供应链与海外巨大市场的直接高效相连,符合国际贸易的未来趋势。

常见问题内容推荐